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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杨河三村5号24-2、24-3、24-4房屋司法拍卖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550  更新时间:2017-06-15 09:14:19  文章录入:cqhfpm  责任编辑:cqhfpm

重庆市江北区杨河三村524-224-324-4房屋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62910: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江北区杨河三村524-224-324-4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计约为575.44㎡,住宅、出让地,详情见下表:

序号

权证号

坐落

建面约为(㎡)

1

103房地证2006字第20354

杨河三村524-4

204.38

2

103房地证2006字第20319

杨河三村524-2

205.47

3

103房地证2006字第20353

杨河三村524-3

165.59

整体拍卖保留价:332.964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62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62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现为产权人作为办公自用,有抵押。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5166 63622130 曹老师QQ: 71633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9987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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