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 拍卖公告 >> 正文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87号伟清.阳光地带1幢6-7号住宅司法拍卖公告         ★★★ 【字体: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87号伟清.阳光地带1幢6-7号住宅司法拍卖公告
作者:cqhfpm    拍卖公告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325    更新时间:2015-04-20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87号伟清.阳光地带16-7号住宅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52210:3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87号伟清.阳光地带16-7号住宅。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50.78㎡,产权证号为201房地证2013字第009913号,城镇住宅、出让地、现空置,拍卖保留价:38.44万元,竞买保证金:4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520(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521(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含室内家电,家电清单请到重庆联交所查询。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2166 63621526 老师 QQ17259158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7188972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5420

拍卖公告录入:cqhfpm    责任编辑:cqhfpm 
  • 上一个拍卖公告:

  • 下一个拍卖公告: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备案号:渝ICP备12002101号